英屬維京群島于1967年宣布自治,并民主選舉了由11人所組成的立法院,并由立法院產(chǎn)生了包括總督和4位司長的行政院。島上的法律沿用英國普通法,最高上訴庭為倫敦的Privy Council。
1、島嶼是政治、經(jīng)濟和貿易環(huán)境非常穩(wěn)定的地方,擁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設施;
2、不必繳納當?shù)厝魏味愴,也不用核?shù)師報告,只需保留資料反映經(jīng)濟狀況;
3、商業(yè)動作方便,稅收制度合理,免收來源于境外的當?shù)厮卸愂占坝』ǘ,無外匯管制。
4、注冊資本不需到位,并可在世界各地開立銀行賬戶;
5、不需要公司秘書;
6、政府保護股東利益,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,并為各企業(yè)提供私隱保護,董事資料絕對保密;
7、不必提交任何申報表或財務報表予當?shù)卣?